我是“业余检察官”
何家弘
4月8日至9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行了“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”的专业评审。候选人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多名优秀检察官,多为各地市的检察长。评审根据检察业务分为五个组,每个组7名评委,组长分别由最高检的孙谦副检察长、张雪樵副检察长、陈国庆副检察长、检委会专职委员宫鸣和二级大检察官万春担任。评委主要由最高检各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,还邀请了8位比较熟悉检察业务的专家学者,包括本人。经过书面材料评审和陈述答辩评审,共有49名检察官入选。
作为关注司法实务的学者,我大概与检察有缘。早在1982年底,我的“大四”实习单位就是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。90年代初,我到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,博士论文的主题是“中美检察制度的比较研究”。为了了解美国的检察制度,我不仅访问了位于芝加哥的联邦检察署、伊利诺伊州库克县检察署和芝加哥市检察署,还以“见习助理检察官”的身份出庭公诉。
留学回国之后,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,而我也多次参加检察机关的学术会议,并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讲课。我还与杨迎泽教授共同编写了《检察证据教程》(2002年版)。2006年至2008年,我作为首批到最高检挂职的学者之一,担任了渎职侵权检察厅的副厅长。2010年,我们还与最高检联合创办了“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班”,被新闻媒体称为“反贪硕士班”。
目前,我仍兼任最高检的专家咨询委员,偶尔还会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讲课。3月17日,我就应邀到国家检察官学院的秉鉴持衡大讲堂讲课,主题是“美国检察制度评介”,内容包括美国检察制度的历史、美国检察体制的现状、美国检察制度的特点、美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和美国的独立检察官等。听课的学员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五百多名高级检察官。
在五一劳动节之际,我回首自己在过去40年参加的“检察劳动”,自认为可以算一个“业余检察官”。在此,我祝各位检察官假期生活愉快!
来源:法学家茶座何家弘